「可是她沒有說不行,這樣應該就是可以了吧?」
「她願意跟我去汽車旅館,這不就代表ok了嗎?」
「如果她不想和我做,為什麼要喝這麼醉?讓我撿?」
欸等一下,你知道撿屍的乘機性交罪,刑期和強制性交罪差不多嗎?
為什麼網路鄉民常常會檢討被害者呢?
這集法師們從對岸知名藝人的案例,帶大家了解乘機性交罪和強制性交罪的不同,也和大家淺談檢討被害者背後的公正世界理論!
▍快轉請看這:
➟02:27 跟未成年人發生關係的刑事責任?
➟03:00 刑法第227條-就算未成年人願意也母湯!!
➟05:00 除了刑責還要賠錢呦!!
➟06:10 是我灌酒的話,竟然構成強制性交?
➟07:45 趁別人喝醉時硬上也有刑責?-李宗瑞案!
➟11:20 知道自己的酒量很重要!!
➟12:15 對方答應去汽車旅館就一定沒事?
➟13:20 性行為過程中是隨時可以叫停的!
➟14:30 發生了事情要怎麼自保呢?
➟15:30 如果真的發生事情,千萬不要裝作沒事!
➟17:00 有發生事情,被害者也要負責任-「公正世界理論」的大腦機制?
➟21:10 有沒有機會減少類似的犯罪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