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914老師幫幫忙(限制女性夜間工作大法官釋字807號-1)

警廣宜蘭分臺FM101.3

2021-09-1300:12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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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基法第49條第一項規定,雇主原則上不得要求女性勞工於晚間九點到隔天早上六點工作。對此,大法官8月20日做成第807號解釋,直指該規定違反性別平等,即日失效。快來聽吳信昇老師怎麼說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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