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是致巴比倫俘虜的信,應寫於第二次被擄(597BC),及兩筐無花果的異象之後。11節的「平安的意念」千百年來安慰無數受苦的心靈。
4-7要長治久安。1「生存的長老」:可能部分被擄的長老已去世。
8-15勿受假先知的迷惑。但滿了七十年後,必定回歸故土。
16-20宣告留在故土的猶太人必難逃下一回合的審判,藉以強調在復興來臨之前,神先要徹底執行祂的刑罰。
21-23宣告兩個假先知的結局。此二人可能曾鼓動被擄的猶太人叛變。22「在火中燒」:是巴比倫人慣用的刑罰。
24-32宣告對另一假先知示瑪雅的判詞。耶利米與假先知間的抗爭告一段落,耶利米宣告假先知的刑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