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仍然有不少人否認神的存在,原因不是缺乏證據,而是刻意否定事實。神因為愛世人,所以用各式各樣的方式向人啟示祂自己。我們都曉得神透過下列幾種方式顯明祂自己:
祂的創造(羅一20) 觀察天體、地球上的生物,以及宇宙各種定律,我們不得不說,這個世界一定有一位造物主,因為如此複雜的結構,絕不可能是偶然發生的。宇宙的秩序、平衡和美麗,都在大聲訴說這位造物主的智慧與能力。
人的良知(羅一19) 神按著祂的形像造我們,並在我們裡面設計一個警報系統,讓我們可以分辨善惡。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設計,但神期待我們能夠透過更多認識祂的道,讓這個系統持續「升級」,免得這些原始的準則,被世俗的觀念所覆蓋。
祂的話(羅十六16-17) 雖然我們的良知和一切的受造物,在在告訴我們這世上有一位神,但要認識神的救恩並沒有這麼簡單,所以神將祂的話賜給我們,最終並賜下祂的獨生愛子來作我們的救主(來一2-3)。
有太多證據能證明神的大能、屬性與救恩,所以人類沒有理由懷疑祂的存在,更不該懷疑祂對我們的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