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愛鄰舍來實踐話語
材料:每日活水
雅各書二8-13《和合本修訂版》
8經上記著:「要愛鄰 如己」,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,你們就做得很好。9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,是被律法定為犯法的。10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,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。11原來那說「不可姦淫」的,也說「不可殺人」。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也是成為違犯律法的。12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,就要照這律法說話行事。13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,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;憐憫勝過審判。
內容觀察
1.雅各提到什麼是聖經中至尊的律法?(v.8)
雅各引用愛鄰如己作為聖經中至尊的律法
2.雅各怎麼說明守律法的準則?(v.10)
雅各解釋律法時,指出人若是遵守所有的律法,卻犯了這一條,就是犯了所有的律法。
思考與默想
3.為什麼雅各說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?
因為這與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3節所提到「凡受割禮的人,都必須遵行全部的律法」是相同的道理。因此,即使我們遵守了全部的律法,但是如果不能實踐愛鄰舍,就是沒有順服神的命令,雅各還教導,凡不憐憫鄰舍的人,就與姦淫、殺人的罪相同,一樣會受到神的審判,因此屬神的子民,對待神的話語,不應該是隨己意自行取捨遵守的,我們要認真看待真理中的任何一句話。
個人感受
4.看到雅各將愛鄰如己作為至尊的律法時,你有何感受?
主耶穌曾吩咐我們要實踐大誡命,也就是愛神與愛人,因此在神眼中,信徒彼此相愛比任何品格與恩賜才幹都還來的重要,但是這也是在人世間最難實踐的一件事,往往我們願意為上帝奉獻許多的時間、金錢、人力,卻難以忍受別人的一句不好聽、占便宜的話,或是難以忍受自己所不喜歡的人,即使主耶穌為我們承受了一切的屈辱,並且犧牲到底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我們還是難以忍受別人得罪我們,因此我們需要在神的愛中學習這個愛的功課,因為在耶穌基督裡,任何的才幹與好品格都無法取代愛的實踐,這不是說基督徒就必須無止盡的忍受別人一切的惡意,而是我們可以用符合愛的原則的方式來處理,要記得我們也從主那裡所領受的恩典,並且主耶穌愛的命令與吩咐,因此,我們需要以憐憫待人,並且可以在愛中有界線,好好的與人溝通,表達自己的感受,與人和好,而不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,或是放在心裡不饒恕人,如此我們就是真正的在愛的實踐了。
決心與應用
5.你在關愛他人的實踐中,有什麼不足之處?你要如何具體將愛鄰如己實踐出來?
禱告
親愛的天父上帝,感謝祢透過今天的經文教導,使我們明白祢看重我們實踐愛的誡命,更甚於其他的事情,求主幫助我們能在祢的愛中對人有憐憫心,願意用愛與人相處溝通,表達感受並且恢復關係,而不選擇血氣的方式,因為人的怒氣並不能成就神的義,求主幫助我能在祢的愛中有愛人的能力,能以祢的眼光來看待和對待人,實踐愛人如己的功課,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