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車公司賣了一批飼料給宜鮞公司,
結果,不但魚死光了,活著的魚也生長遲緩,後來才得知這些飼料其實是試驗性質的,
宜鮞公司當然不願意給付尾款,金車公司於是提起訴訟請求,
法院會作成如何的判斷?依據的理由又是甚麼?
本集故事取材自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字第394號民事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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