█故事主角:吳東明
█紀錄社工:游士賢
█說故事志工:朱開志
出生日治時期,童年回憶有著:聽空襲警報、躲進防空洞、阿嬤在警報解除後,給我們糖果吃的畫面。家裡務農,即使在光復後,因缺乏肥料與農藥,田裏收成依然不好,即使六月日正當中、田間水會把腳燙紅,膝蓋被泥土磨破皮,依然努力耕耘。即使要協助農務,學業上的成績很好,國小畢業考上宜中附中,從小喜歡畫畫,現在也喜歡拿筆隨意的畫,但沒繼續唸美術班。二十多歲在表哥紙工廠工作,農業時代廟會慶典很多,也有很多北管的子弟團,受到邀請進入「協和堂」學胡琴、後來也擅長吹嗩吶,因此會被其他團,如:「集興堂」邀請幫忙,因人員流散,跟朋友們另組子弟團,綜合集興堂與協和堂,由我命名「集和堂」,祭拜田督元帥,祂是掌管音樂與藝術神明,樂班早已解散、樂器也多損壞,只剩神明可祭拜,曾有文化局來紀錄拍攝。
到二十八歲才跟現在的牽手結婚,在當時算有點晚,雖然曾經跟幾個女生認識聊天,但緣分一直還沒到。與小六歲的牽手結婚之後,生育三子一女,生活圓滿也努力維持家計,當時從事送藥員的工作,為挨家挨戶的藥品送貨與補貨,也稱-寄藥包 ,當時最高使用量的是止痛藥,有時候每個月送出兩百包,當時生活普遍的困苦,可見一斑。
老了以後,子女分別獨立,我跟牽手依然相伴,無煩無惱,因緣際會之下,發現聖方濟的日照活動很多,體驗第一次園藝種菜、養雞的經驗,最近相約去花蓮旅遊,讓我想起過去到太魯閣,小兒子知道我們這次要去花蓮,竟然也願意陪我一起去,在這與朋友們相處得很融洽、老師也對我們很友善,我很喜歡現在這個大家庭。
牽手要給東明的話:
「他為人孝順,對父母用心照顧,是位孝子,鄰居稱羨;對小孩溫柔細心,是位慈父,子女敬重。年輕時很帥、有文采、具音樂才華,但多次跌倒傷﹁燒酒筋﹂,現在沒事就愛喝兩杯、吸菸,屢勸不聽,也不顧念他的身體是我幫他顧起來的,下輩子還嫁他嗎?那也要他改掉喝酒跟吸菸的習慣,我才願意再嫁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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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給他們一個溫暖的家,是我們的使命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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