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影《婚姻故事》中描述曾經相愛的夫妻,經歷許多挫折後逐漸走向離婚,雙方為了爭奪兒子監護權,各自聘請律師互揭瘡疤,在夫妻兩人瞋目切齒相愛相殺的嘶吼中,背後是有著說不出口的無力與悲傷,彼此都是受傷的人。然而在現實中這樣的事情不時在家事法院發生,但卻總是有一個無形的被害人很難被看見,那就是小孩。
家事服務中心宜慧督導表示夫妻離婚原因百百種,但小孩卻很常夾在父母之間,逼得他們在四、五歲的時候決定跟誰走,甚至可能成為某一方的籌碼,變成情感報復的工具,也可能間接造成小孩到青少年期間的法律案件(當然還有很多因素),但若是緊緊握住婚姻不離婚,也只是讓衝突與矛盾不斷在家中蔓延,是會生病的。因此要怎麼好好談離婚,對雙方、小孩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,如同宜慧督導表示離婚也是要親職教育,在離別的過程中看見彼此的付出,也要看見孩子的主體性。
重點摘要
●家事服務中心介紹
●社工的辛勞與風險
●西部、東部社工服務差異
●婚姻離婚的原因
●無形的被害人-小孩
●青少年法律案的可能源頭
●親職教育的重要
●孩子夾在父母之間
●同志相關案件?
●同志家庭分工去性別化優勢
●爸爸要以孩子角度貼近孩子
●爸媽一同面對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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