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車輛的定期檢驗週期(人要作定期健康檢查,車也要作定期檢驗確保行車安全)
答:1.自用小客車(含自小客貨)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,免定期檢驗,5年以上未滿10年者,每年至少檢驗1次,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。
2.自用小貨車及營業車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,每年至少檢驗1次,5年以上至少要檢驗2次,
3.出廠年份逾十年之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,每年至少檢驗3次。
4.大型重型機車比照自用小客車的檢驗週期辦理。
行車執照上有註明「下次指定檢驗日期」,車輛所有人請於指定日期前後1個月內,帶「行車執照」及「有效期限超過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」,至監理機關或各地的汽車代檢廠辦理檢驗。提醒各位聽眾,有空拿出你的行照或上監理服務網、監理服務APP查詢愛車的應檢驗日期,定檢期到了就要記得去驗車以免逾期受罰。逾期會被罰款900元~1,800元。
二、沒有按時驗車,車牌會被註銷嗎?
答:會,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罰鍰;逾期六個月以上者,註銷其牌照。為避免違規使用受罰或牌照違法冒用,在無法繳清相關欠繳款項,請先將車輛牌照寄回監理所、站。
特別提醒: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,使用「吊銷、註銷」牌照行駛者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,600元以上10,800元以下罰緩,並禁止其行駛;牌照當場扣繳之。另車輛使用牌照稅部分,除責令補稅外,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。
三、車輛不使用時,要如何辦理登記?
答:1.車主若因出國或車輛故障修理暫時不使用,且想保留原號牌將來繼續使用的話,可以辦理「停駛」登記,停駛期限最長為1年,逾1年會註銷車牌;停駛超過3個月或逾定檢期限者需要檢驗合格,可以辦理「復駛」領回原號牌使用。
2.如果長期不使用,但仍有再使用的可能者,要辦理「繳銷」登記,當有需要在使用時,可以重新檢驗車輛,檢驗合格後領新的號牌, 恢復使用。
3.當車輛已不堪使用時,要辦理「報廢」登記,車體的部分則交由環保署委託的廢車回收特約廠商回收,以上3種異動登記,都要將號牌及行照繳回監理所、站。
簡單的口訣
車輛暫時不用,應辦「停駛」。
車輛長期不用,應辦「繳銷」。
車輛永久不用,應辦「報廢」。
應依指定期限,參加『檢驗』。
不要使用註銷號牌行駛道路。
四、疫情期間少出門,網路申辦「繳銷、報廢」真方便。
答:車主因車輛不能使用要辦理「牌照報廢」,或出國長期不使用要辦理「牌照繳銷」,過去車主總要帶著證件及號牌跑一趟監理站,辦理號牌的繳回異動登記。但自從去年在「監理服務網」提供「線上繳銷、報廢」,車主只要上網填寫相關資料,並在線上繳清相關費用,再將號牌寄回到監理站,就可以完成「報廢、繳銷」登記了,不用來往奔波;另外報廢後的車體,透過環保署的「廢車回收一站通」網站通報或廢車回收專線:0800085717,環保局委託合法回收商就會到府回收車體。
五、車輛或車牌遺失要如何辦理?
答:1.車輛遺失者,要先到警察機關辦理報案,取得車輛失竊的報案證明單,再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失竊註銷。
2.若是車牌失竊或遺失,也要先到警察機關報案登記「車牌遺失」,再持車牌的報案證明,連同車輛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查核後,辦理「遺損換牌」登記,更換新的號牌使用。
六、宣導事項:
「機車上駕訓,安全不靠運」,依據依據交通部委託陽明交通大學研究分析,有參加機車駕訓者比未受訓者違規風險減少32%、肇事風險減少20%。
111年度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補助資訊說明如下:
1. 補助名額:交通部全國共補助2萬名,臺南地區為1,400名,另臺南市政府同意再增加臺南地區機車駕訓補助300個名額,目前尚有名額。
2. 補助期間: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。 補助金額:每人補助1,300元。
3. 補助方式:於補助期間內參加駕訓班「普通重型機車訓練班」之訓練,完成訓練課程,並順利考取駕照者。
4. 補助對象:年滿18歲不分國籍(持居留證須6個月以上效期),且未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。
5. 為鼓勵民眾參加機車駕訓班訓練,嘉義區監理所另結合宏佳騰、光 陽等機車業者辦理購車優惠(禮券1,000元至2,000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