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好像知道候選人發的東西,沒超過30元不算賄選。
這個標準是從何而來?是什麼法律規定的呢?
這個觀念正確嗎?
台灣向來有送伴手禮博感情的選舉文化,
在這種選舉氛圍之下,
候選人、競選團隊及民眾,心中這把合法的尺究竟要如何拿捏?
還有我們應該以什麼心態看待選舉呢?
以上是我們這一集想要傳達的。
有興趣的朋友,歡迎收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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