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〇二二年秋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
『愛主並彼此相愛,為要生機的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』
第七、八篇 生活應用
(參讀「職事文摘第七卷第三期」p38~46、p88~95;p47~54、p96~102、145~152)
基督徒既是屬天的人,就要將屬天的情形帶進我們的住家和工作場所,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付諸實行。『行』是屬天地位在地上實際的顯出。以弗所書中關於『行』有以下的勸勉:『…行事為人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配,凡事卑微、溫柔、恆忍。』(四1~2。)『你們行事為人,不要再像外邦人在他們心思的虛妄裏行事為人,…而在你們心思的靈裏得以更新。』(17,23。)『要在愛裏行事為人。』(五2上。)『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,…要驗證何為主所喜悅的。』(8下,10。)
更實際地,在馬太五至七章,主耶穌教訓門徒當過的國度子民生活,是與這功利世界價值觀不相符的。我們可能正受了厲害的虧負,無法赦免虧負自己的人;要愛我們的仇敵?根本辦不到。因為自從亞當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那天起,人就忙於斷定甚麼是善、甚麼是惡,並憑此標準活着。就連我們得救後,若仍充滿對錯的思想,必嚴重損害了基督徒在世上的見證,因為基督徒的標準從來都不該是『對或錯』,而是生命。
何謂以生命為標準? 就如耶穌在十架上受死、流出生命,我們也要以十字架作我們行為的原則。受十字架的管制,模成基督的死,在基督的愛裏行事為人,我們才能見證是走在生命的道路上。
或許有人要說,我願意愛人,但我裏面並沒有愛。我們若懇切禱告求主加添愛給我們,並且運用意志力向人展現愛,我們將發現這一切終歸徒然。愛,不是一樣東西,要我們得到的;愛,就是神自己。當我們向神說,『主,我在自己裏面一點也不能愛他;但我知道我裏面有神兒子的生命,這生命的律就是愛。』從禱告中結束掙扎與裝假,我們必經歷驚人的事發生! 神生命自然彰顯,我們不知不覺就活出父的神聖生命和性情。
或許有人要說,我甚至不願意愛人,因這人是我恨惡的仇敵。親愛的聖徒,當我們不去探究神為何如此教導祂的兒女(看似受虧損),而是先順服並實行主話時,我們就會發現,神的生命是毫不等待、更多更豐滿地浸透我們。我們必要驚呼讚美,因我們仍然活着、仍然生活,但不再是憑自己作,而是主觀地經歷與活在我們裏面的基督同作!
鼓勵弟兄姊妹,本周每日禱讀馬太五至七章、以弗所書四至六章,讀讀禱禱、禱禱讀讀,我們會經歷老舊的觀念、生活都被釘十字架,以往無法捨棄的善惡知識都自然而然被砍除;藉著禱讀主話,我們會經歷被接枝到基督裏,享受祂追測不盡的豐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