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時候,我們不太會使用「恨」這個字。其實,在某些情況下,用「恨」是被允許。身為神的兒女,要愛神所愛,並且恨神所恨的。今天經文中的第10節告訴我們:「你們愛耶和華的,都當恨惡罪惡。」
有時候許多基督徒忘了這一點,反而常常遊走在罪惡的邊緣,把它當作好玩的事,甚至為這些行為找各樣的藉口。有些人可能會說:「我的身邊充滿了罪惡,躲也躲不掉,我只能盡量控制自己!」
這是多麼大的謊言!我們根本無法控制罪(參考羅七19-25)。一旦心中出現罪惡的念頭,就已經是犯罪了。詩篇卅七篇27節說:「你們當離惡行善。」換句話說,如果我們要成為義人,就需要徹底轉離惡行。
我們活在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,要百分之百躲開罪是不可能的,但是我們可以刻意避開容易陷入誘惑的情況或場合。今天就求神賜給我們智慧,能夠看清罪惡的陷阱,並盡力做出討神喜悅的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