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法律解說 #扶養義務 #扶養順位 #112年開始滿18歲是成年 #監護人 #監護人不是隨便宣稱的 #意定監護人 #高齡社會越來越多扶養監護糾紛 #陳豪杉律師
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」、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」不管哪一種說法,很多人囿於扶養、監護的經濟與身心壓力,在仍有生產力的壯年,或正要展開自己人生的青年階段就被壓垮。這些壓力當中,有哪些屬於情緒勒索?哪些屬於法律中的權利義務?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」但也仍有一點點幸運──還有法律可以承接、支持的部分。
這一集我們可以參考民法「親屬」編,鎖定「扶養」和「監護」的問題:
https://reurl.cc/gQxk3Q
超高齡化社會即將到來,高齡者的身心狀態等各種條件改變,面臨扶養、監護的需求可能也會越來越高,不管你是需要被照顧的人,或是要照顧他人的人,情感歸情感,仍必須先了解基本上我們有哪些權利,不要最後徒剩被消耗殆盡的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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