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之後公布大眾文化藝人標準合約範本,之後簽約的團員及經紀公司,均有清楚可以預測的規範可以遵循,避免無謂內耗。
歌手(樂團)iKON離開前經紀公司YG娛樂,依據標準合約之約定,團體將仍以原名稱回歸舞台,這是藝人、經紀公司、粉絲三贏的做法。
我們已經完成幾個版本的相關合約中譯文(廖富田先生翻譯),將在2/24「產業與法律:從韓娛看台灣影視音經紀」座談會後提供產業及我國主管機關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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