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-約伯回應瑣法-惡人亨通無禍
1-5 引言-要求朋友聆聽
6-18 惡人的亨通無禍
→6-13 惡人的亨通-7壽數,8兒女,9家業,10產業,11-13快樂,約伯因此驚惶
→14-15 惡人的惡行-遠離神,拒絕神
→16 約伯的回應-人的亨通在於神,遠離惡人之道
→17-18 惡人沒有遭遇災禍
A19 朋友神學-惡人的兒女遭報
B19b-21 約伯回應-應當自己受罰
C22-26 福禍在地上無法看見,只看見善人惡人同樣死亡躺臥
A27-28 朋友神學-死亡是對惡人最大刑罰
B29 約伯回應-去細查世事,將發現不然
C30-34 惡人亨通,盛大喪禮
結構亮光:20章瑣法提出惡人的命運終局是咒詛刑罰,但是這章約伯卻提出許多惡人大大亨通無禍的事實來反擊回應。
1-5 要求朋友細聽約伯的話語,我不是向人訴冤,我乃是像神傾訴,因此大大焦急!
6-18 提出自己的觀察與論點:經文的結構與20:4-29很像-4-18,22-29都是惡人將受的刑罰,19-21是惡人的惡行-強調欺壓吞滅人,貪婪,受報應;這一段是6-13,17-18都是在講惡人的亨通,沒有刑罰,只有平順福氣;14-16 提到惡人的惡行-強調惡人遠離神與拒絕神!約伯故意用同樣的結構來回應瑣法的論說,比較其異同,發現相同處在於都肯定有善惡的標準(約伯並沒有因著受苦而否定有善惡),也都肯定惡人所行的是惡事,是絕對的錯誤!但是相異處在於-瑣法認為惡人在地上就會看見刑罰,災禍,但是約伯否定,因為有太多惡人囂張,得亨通的例子!並且提到惡人的惡行,瑣法從人的角度-欺壓人,但是約伯從人對神的角度-遠離拒絕神!不代表約伯否定行為的罪惡,而是他更看見罪惡的根源在自於對神的態度的問題!
接下來有兩個ABC的結構-A是約伯引述朋友的神學思想,B是約伯的回應,C都是提到惡人的情況!
第一個是回應20:10而女要遭受刑罰,但是約伯卻認為應當是本人受刑罰,而不是兒女!21因為他既然死亡,一切的福禍都與他無關了!這樣看來也不是公義的作為,並且22-26許多人到死都強健,24「他的奶桶充滿」:指他的身體滿有氣力。但是卻有人一生沒有享受過任何的福樂。而諷刺的是,不管是怎樣的人,我們都將下到死亡!
第二個提到死亡是最公平的審判,即便是這樣,但是惡人卻亨通,並且舉辦盛大的喪禮,這也是極大的不公平!
20章惡人終將受刑罰是正確的,21章眼見許多的惡人繼續亨通也是正確的,平衡協調之處在於-我們要相信在神裡面的公義,而不是我們眼睛所看見的公平,當神深刻認識我們,並且照著我們內裡真實的光景來審判時,我們相信在永恆中會有審判!
鑰節:21:16 看哪,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;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。
約伯在經歷這麼多的辛苦,甚至朋友的辯論也給他很大的艱辛,並且眼見惡人亨通順利,自己堅持敬虔的結果卻是如此辛苦,他可以選擇放棄(如同他的妻子),但是他卻看見人的亨通其實重點不在於自己,背後仍有上帝的作為,他選擇遠離惡人的道路,堅持走在正確,上帝喜悅之路!這是很大的勇敢與信心!求主使我們不論在怎樣的情境下,都選擇遠離惡人,遠離惡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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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員: 貴格會合一堂 徐坤靖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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