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-約伯發問神為何使我看不見惡人遭報,卻也相信神將報應惡人
1-17發問-神為何使我看不見惡人遭報
→1發問-神為何使我看不見惡人遭報
→A2-4惡人惡行-奪取人地,財產,使人離開正道
─→B5-8窮人貧困-無衣無食,無安居之所
→A9-11惡人惡行-奪取人孩子,衣服工錢
─→B12窮人貧困-哀亨哭號,神不理會
→A13-17惡人惡行-背棄光明,殺人,姦淫,強盜
18-25惡人報應
→18-21惡人報應-快要消滅,陰間吞滅,不被紀念
─→22-23暫時興起-有勢力,安穩,但是仍被神所查看
→24-25報應-高舉只有片時,被降卑除滅
結構亮光:約伯回應以利法的論述-22:19-30善惡必有報應,這一章承認惡人會有報應18-25,但許多時候人無法看見1-12,可以說約伯與朋友的神學其實共同認定有善有惡,也認定惡人現今囂張有勢力,神必定會有公義的審判;但差異在於-以利法把約伯的苦難推到犯罪,這一點約伯不同意,神也不同意!
這裡提醒我們,不要在苦難中進入善惡不分的相對主義,或認為神是隱藏的自然神論,也不要短暫的要求今天就看見神賞善罰惡的成功神學!我們相信神的作為,也尊重神的時間!
1發問-為何無法看見惡人遭報!1-17用ABAB的方式來描述-A是惡人惡行2-4奪取人地,財產,使人離開正道!B是窮人貧困的光景。
9-11惡者特別欺壓孤兒,窮人,並且毫無憐憫-連衣服也要拿取,窮人最後的倚靠也要奪去!衣服」或作「兒女」,9也可解釋為惡人把寡婦的嬰兒搶來,養大後迫使他終身為奴。
10赤身捱餓工作的可能是奴僕,他們只有工作而沒有報酬。11連基本生活的照顧都沒有!
13-17惡人最重要的錯誤是把光明當黑暗,把黑暗當光明!
18-25提到了惡人將要受的報應,中間是惡人暫時的興起,但23神的眼目仍然查看,神仍然要做奇妙公義審判的工作!
鑰節:24:17他們看早晨如幽暗,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。
惡人的生活就是把黑暗與光明互換,習慣在黑暗中行事:14夜間作盜賊,15姦夫等候黃昏,16盜賊黑夜挖窟窿,長期行在黑暗中,心中對光明排斥到一個地步,把早晨也當作幽暗!惡者所做的工作就是顛倒、混淆,讓人喜愛黑暗,拒絕光明!曉得幽暗的驚駭,也可指他們以幽暗為友,惡人最好的朋友就是黑暗,而放肆各樣的惡行!求主使我們更謹慎在每天的生活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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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員: 貴格會合一堂 徐坤靖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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