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《好問》一書 (下集)

讀冊過生活

2023-05-3100:58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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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好問》這本書太棒了,以至於我得用兩集節目來介紹,而且我也從這本書現學現賣,以書中強調的「提問」用在最近在高雄市立圖書館的演講上。

作者特雷‧高迪強調最有說服力的人本身也是可說服的人,他希望大家撫心自問:是否真的願意換位思考,改變看待問題的方式,或者考慮不同的觀點?若是自己都不願這麼做,憑什麼認為別人會願意呢?當你自己是可說服之人,表示你自己對新事實、新構想、新觀點抱持開放態度。但可說服並非指容易受騙、天真或軟弱,而是有獲得更多資訊的強烈渴望和能力,而且不會自我設限。當你是可說服時,你會問自己困難的問題,並審視論點的每個面向,努力追求真理,而每當追求真理時,往往會改變自己的觀點。反之,當你只是追求正確或是辯論勝利的時候,往往就會偏離事實。

作者身為檢察官,曾多次求處死刑判決。在他青少年時支持死刑,但在他二十出頭時他覺得自己錯了,大學時代不相信死刑。到35歲、55歲,生活發生變化,人也跟著改變,作者對死刑的看法也改變,對於特別罪大惡極的案件,被告完全道德淪喪,減刑就沒得商量了。而他對死刑的看法改變,也是說服與被說服的環節。

說服不是強迫,不是使人屈服直到對方接受你的想法。有句古諺:「你可以牽匹馬到水邊,但不能強迫牠喝水。」在任何重要的話題上說服別人,都跟這個道理差不多。你可以用陳述句、問題、行為舉止、可靠性和親身經歷,來驅使對方自己得出結論。說服也不是辯論,辯論是科學,說服是藝術。辯論需要最好的演說家,但說服需要更好的聆聽者。在生活中最能打動我們的人都很真誠、不造作。

說服必須確認目標、認清事實、瞭解你自己。若你想讓別人換一種新的思考方式,你必須知道透過說服可以達到什麼目的,必須知道你的問題、事實模式或理念。作者有一套流程,每當他將作出對事實的斷言,或準備陳述宣告性觀點時,會透過這套流程評估。這套流程為:「首先問自己知道什麼?接著問是怎麼知道的?最後是瞭解到什麼程度?」信念也是一樣,要自問:「我相信什麼?我為什麼相信?我考慮過什麼其他選項?」

在說服的過程,從所有意圖和目的來看,必須要確定:一、你想引燃戰火、醞釀戰火,還是撲滅戰火?二、你想讓對方轉換成你的思考方式嗎?三、你願意接受與你談話的人僅是增加不同或新的視角,並同意重新審視問題就離開嗎?四、你想在一些問題上達成共識,在另一些問題上求同存異嗎?若是的話,你願意讓步的部分有哪些?五、你只是想爭辯嗎?

若是不知自己的目的,則不會達成你要說服的結果。你必須知道你希望做什麼?教育對方?轉換對方想法?巧妙地說服?還是激怒對方?清楚知道目的後,如何建構論點去說服別人?作者提出,先從你最有利的事實起頭,接著提出第三個有利的事實或論點,把第二個有利的事實保留到最需要的時候用。就像打牌,從A開始出牌,接著出Q,把K留到你需要一個非常有利的事實來扭轉或回應時再出牌。

作者為了成為有效的說服者而向其他人取經時,大衛‧史帝芬斯檢察官的一句話讓作者刻骨銘心:「成為優秀溝通者的秘訣在於真誠。一旦學會偽裝真誠,其他沒什麼是你做不來的。」當然,我們很難「偽裝」真誠,但想必大家深知一個概念,如果連你都不相信自己說的話,別人也不會相信。如果你沒有投入自己銷售的產品,別人也不會投入。當情感是真實的,會產生強大作用;當情感是人為的,就會造成破壞。大衛‧史帝芬斯提出的偽裝真誠,其實是指盡可能地真摯、誠懇、真實。若難以感受情感時,就去模仿能夠體現真誠的樣子,你不是流著鱷魚的眼淚來偽裝,而是渴望想要模仿感興趣、同理心和認同的能力,太過投入到你願意有意識和潛意識都付出努力。這可能也是許多業務員推銷商品時,能夠吸引人購買的原因。

尼采曾說:「我難過的不是你騙了我,我難過的是我不知道將來何時才能相信你。」撒謊是說服的殺手,談到說服力時,信用的頭號殺手就是撒謊,其次為虛假陳述,當然,侮辱、虛偽、口是心非等等皆不可行。


延伸閱讀:
《好問:化異見為助力的關鍵說服力》
https://www.taaze.tw/products/11100935582.html
 
《後真相時代:當真相被操弄、利用,我們該如何看?如何聽?如何思考?》
https://www.taaze.tw/products/111008479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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