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新聞報導,五月十二日,在眾議院的委員會中,針對議員質詢政府對於生成式AI的政策態度,文化廳官員表明「機器學習沒有問題」、「目前不打算修正著作權法」至於生成式AI產出的結果是否涉及著作權侵權,則依現行法方式處理。本身是智慧財產權專家,也長期觀察實務動態的星友康老師,也在六月四日介紹了日本內閣府針對此事後續的說明「關於AI與著作權的關係」,大致上與眾議院委員會差不多。
我們在去年底今年初,提醒大家關注AI、ChatGPT發展,並一直提醒二個重要觀察角度:
AI訓練過程、機器學習,是否涉及著作權侵害問題。
小AI產出之物的著作權問題,及其附隨的衍生著作的著作權問題。
我們經常提醒大家,智慧財產權法是與時俱進的法律,更是經濟利益分配與切割的法律。
「創作風格」確實就是內容製作者、藝術家的生命,藝術家須經過多年才能經過摸索、嘗試,逐漸成就自己的「風格」,而即便有其風格,具體的作品,還是會需要投入,也就是風格作品,無法量產。
而AI的介入,此事被徹底顛覆。
「新海誠風格的女子,走在西門町的街上」變成並不困難。
這對創作者、藝術家的權利、利益衝擊不能說不大。
法律專家當然會說,目前的著作權法只保護「表達」,風格能否保護,必須打上問號,甚至會提出(我國)著作權法第10-1條,認為思想、概念,都是著作權法保護範圍所不及。
插圖畫家Sarah Andersen、Kelly McKernan、Karla Ortiz在加州提起的團體訴訟,被告包括Stability AI、Midjourney及DeviantArt,原被告雙方所持理由,大致就是前面這些。
美國行政部門面對這個發展,仍在之前宣告的,AI創作並非「人」的創作,依據現行著作權法,未能受著作權法保護。但對於AI學習這一端究竟是否合法?似乎沒有清楚表示過看法。
在這個萬眾矚目的北加州訴訟尚未落幕之際,太平洋彼端的日本國會上,文化廳官員日前的表示,以及之後內閣府發布的文書,有人說似已早於美國進行中的訴訟及行政部門,對於機器學習是否符合(違反)著作權法,做出了決定,真的是如此嗎?日本的產業究竟如何看這個問題?官方的想法應該如何解讀?請長期關注日本智慧財產權發展數十年的專家星友康老師,來陪大家說新聞、看新聞。贊助支持本節目: https://open.firstory.me/user/cl9tmyfe0053k01w6aogfcwg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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