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柯文哲市長有幫助財團的嫌疑!」林世宗議員深入淺出談他追了10年的台智光案。
什麼是合理標案?標案如何粗淺操作給市府屬意對象?
如何追加預算?局處首長可以做到什麼程度、不做到什麼程度?
請聽台智光案隱藏在細節的鋩角(mê-kak)。
大綱:
如何發現此案有問題?
公司有內外帳,市長有內外簽嗎?
簽一個合理的標案、合約,要有什麼程序?
誰最可以為市民把關?
為什麼每個市長和財團一開是對立,後來可以當朋友?
Case Note:
招標規則避重就輕,對社會承諾捨棄、對市民有利的不見、對財團有利的一一浮現。
簽不合理母約是郝龍斌市長,接任的柯文哲市長替郝市長執行下去、繼續簽子約。
柯文哲市長可以算是台智光的相對關係人,所有的子約都和他簽。
爭議大出在內簽、說帖、合約內容不同,又以合約為主去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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