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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監理資訊站】高風險駕駛定期換發短期駕照新制說明

【監理資訊站】高風險駕駛定期換發短期駕照新制說明

警廣臺南分臺FM94.7
2024-09-2500:17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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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訪嘉義市監理站 張智凱股長

問題一、什麼是高風險駕駛人??
答:高風險駕駛人是指駕照受吊扣或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的駕駛人,將依違規程度,換發1年、2年、3年或6年效期駕照,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,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,觀察期間須依規定定期換發駕照。

問題二、高風險駕駛人定期換發短期駕照規定為何?
答:

  1. 駕照吊扣未達1年者,吊扣期滿換發6年效期駕照。
  2. 駕照吊扣1年以上者,吊扣期滿換發3年效期駕照。
  3. 駕照吊銷禁考未達6年者,重新考照後核發2年效期駕照。
  4. 駕照吊銷禁考6年以上者,重新考照後核發1年效期駕照。
  5. 6年持照觀察期間,若再有駕照吊扣及吊銷處分情形,觀察期將重新起算。觀察期間依規定換照+無再受吊扣吊銷駕駛執照處分,就可依原規定換發駕照至75歲。


問題三、駕駛人於「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」新法實施後,受駕照吊扣處分,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?
答:高風險駕駛人應依規定換發短期駕照,若未依規定期間辦理換照仍駕車,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 條第1項第7款規定,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,處新臺幣1,800 元以上3,600 以下罰鍰。

問題四、本來就須定期換發駕照(例如:職業駕駛人、外國人、75歲以上高齡者、癲癇患者),因有高風險駕駛人違規情事,該怎麼換照呢?
答:駕駛人其原適用領有駕照效期,小於或等於換發高風險駕駛人駕照效期者,則仍依原適用之規定換照。

問題五、75歲以上高齡駕駛人,若因駕照吊銷處分,重新考領駕照後,如何申辦換發駕照呢?
答:若逾75 歲高齡駕駛人受吊銷駕照處分,其原規定適用換發3 年
效期駕照,因高風險駕駛人換照規定受吊銷駕照重新考領處分者,應換發2 年效期駕照,故不得適用原規定辦理,應依高風險駕駛人定期換照規定,於6 年觀察期間,換發2 年短期駕照,且每次換照,仍應依規定辦理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合格。

問題六、未依規定時間定期換發高風險駕駛人短期駕照,會影響6年持照觀察期間嗎?
答:應依規定換發高風險短期駕照之駕駛人,若未依規定期間辦理換照,致駕駛執照逾期之期間不計入6 年有效觀察期間,於重行申請換發時起,續行計算6 年有效觀察期。

問題七、駕駛人於換發高風險駕照期間,晉級考領駕照,該如何辦理換照?
答:高風險駕駛人於6年持照觀察期間,如參加駕照晉級考驗合格者,仍須沿用原高風險短期駕照效期,且仍應依原持照觀察期間定期換照。

問題八、駕駛人同時擁有汽車及機車駕照,若須依規定換發高風險駕駛人短期駕照,2 張駕照須同時換照嗎?
答: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規定,係依據駕駛人交通違規情節,規範其換照規定,故汽車及機車駕照均分別計算及通知換照,例如:僅1 張駕照受吊扣或吊銷之處分,則需依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規定換發該張駕照。

問題九、有關違規記點新制,自費講習抵2點
答:

  1. 交通違規記點自112年6月30日起,原先半年記6點吊扣駕照1個月,修正為1年記12點,吊扣駕照2個月。
  2.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,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;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,再經記違規點數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  3. 為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與駕駛行為,提供改正機會,駕駛人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,得向各監理所(站)申請自費6百元參加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完成講習後,扣抵違規點數2點。
  4. 自113年7月1日起,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自費參加講習由1年1次修正為2次。
  5. 為方便民眾申請,公路局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報名平台,節省民眾電洽或親自至監理機關申請之時間。汽車駕駛人於 1 年內違規記點數 6 點至 11 點(未達 12 點)者,可至「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」(網址:slp.mvdis.gov.tw)的「申請扣點講習」報名扣點講習,或至監理服務網/交通違規/道安講習相關/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平台連結申請報名。
  6. 上課前二日不能線上預約;如欲報名課程,應自行通知講習單位。上課前二日不能線上取消;如欲取消,應自行通知講習單位。若使用「道路安全講習系統」預約課程,應受訓人員於一個月內有二次以上,已預約未報到,或已無預約需求未辦理取消,暫停其使用預約系統一個月;暫停期間如有預約需求,請自行與講習單位聯繫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