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毒有我/心與心的距離.毒品3.4講習-吳伯璋 專訪

警廣花蓮分臺FM94.3

2025-04-2200:15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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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.04.11-心與心的距離.毒品3.4講習-吳伯璋
厝邊頭尾/飛向陽光飛向你-無毒有我-心與心的距離.毒品3.4講習
主持人:嵐奇
受訪人:吳伯璋 個管師 / 花蓮縣毒品危害防中心
內  容:心與心的距離.毒品3.4講習

一、緣起
依法辦理毒品危害講習,提供受處分人參加,惟毒品使用原因複雜且多樣化,經統計發現,本縣參加第三、四級毒品危害講習的受處分人數呈倍數成長。使用毒品的主要原因包括偏差友伴影響、好奇心驅使及不穩定的生活環境,且使用者以「19-30歲」的年輕族群為主,顯示有逐漸年輕化的趨勢。為此,特訂定此計畫,旨在降低本縣藥癮人口數。
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11-1條第2項規定:「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。」為提升講習效益,本中心規劃多元化的講習內容與辦理方式,設計針對不同需求的處遇及輔導方案,進一步增強受處分人參與的學習動機與成效。
因應本縣毒品危害講習受處分人出席狀況不穩定,特別規劃彈性講習時段與地點,並設計多元化課程,分為平日班與假日班。課程內容不僅協助學員完成講習義務,學習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知識,還透過連結藥癮友善長照機構,帶領學員前進長照機構與長者互動學習。旨在幫助學員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,轉變為助人角色,在過程中發掘全新的自我,保持身心健康,並提升對社會的歸屬感。
此外,課程進一步強化學員對「藥愛及愛滋防治」的認知,並引入正念減壓課程,由專業職能治療師及諮商心理師帶領,幫助學員提升專注力,理解自我情緒,透過正念冥想調適身心,最終實現減少藥物使用的目標。
為改善學員在人際關係及壓力管理方面的人力,本中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一對一面談,深入了解學員的用藥原因、工作情況及健康狀況,並共同討論適切的因應策略,期望有效降低毒品再犯機率。針對三、四級毒品初犯及累犯學員的不同特性,規劃分流團體輔導課程,提供針對性的協助。
   對初犯學員課程以「法治教育」、「生命教育」、「藥物認知」和「情緒調節」為主,旨在避免養成毒品使用習慣;對累犯學員課程則「改變動機提升」、「環境監控」、「健康自主管理」及「預防復發」,以增強戒毒動機並降低再次使用毒品的可能性。根據學員人數,採團體或個別輔導的方式,並透過團體諮商心理治療,提供直接且有效的支持服務
此外,本中心規劃多樣化與多元化的課程內容,旨在提升受處分人的參與意願。課程實施期間,進行前後測評量,並納入自我情境與情緒評量,協助學員培養自我覺察及自我因應能力,最終降低使用毒品的再犯率。
 
二、依據
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11-1條第2項規定「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。」及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》第8條之規定「毒品危害講習之內容,包含戒毒法令及毒品之簡介、危害、戒治、濫用防治等有關事項。」作為辦理依據。
 
三、講習日期及地點:每兩個月份辦理1場次,共6場次。
 
四、參加對象:違反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11-1條之案件受處分人。
 
五、毒品危害講習課程規劃多元內容,涵蓋藥物濫用防制、物質成癮與濫用危害預防、藥愛及愛滋防治、就業資源介紹等,具體安排如下:
(1) 藥物濫用防制課程。
(2) 團體心理諮商。
(3) 輔導與監所經驗分享。
(4) 壓力調適與自我照顧。
(5) 長照機構互動學習。
(6) 藥愛與愛滋防治教育。
(7) 就業資源導入。
(8) 課程成效評估。
 
【全國毒品危害防制中⼼/諮詢專線0800-770886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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