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民數記 19:11-22)
11摸了人死屍的,就必七天不潔淨。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,第七天就潔淨了。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,第七天就不潔淨了。13凡摸了人死屍、不潔淨自己的,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,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;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,他就為不潔淨,污穢還在他身上。14人死在帳棚裡的條例乃是這樣:凡進那帳棚的,和一切在帳棚裡的,都必七天不潔淨。15凡敞口的器皿,就是沒有紮上蓋的,也是不潔淨。16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,或是屍首,或是人的骨頭,或是墳墓,就要七天不潔淨。17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,倒上活水。18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,把水灑在帳棚上,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,又灑在摸了骨頭,或摸了被殺的,或摸了自死的,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。19第三天和第七天,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,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。那人要洗衣服,用水洗澡,到晚上就潔淨了。20但那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,要將他從會中剪除,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。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,他是不潔淨的。21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。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。凡摸除污穢水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22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;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