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主權超越人的盲目(民數記廿二31-40)

晨更讀經

2025-05-1300:13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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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民數記 22:31-40)
31當時,耶和華使巴蘭的眼目明亮,他就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,手裡有拔出來的刀,巴蘭便低頭俯伏在地。32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:你為何這三次打你的驢呢?我出來敵擋你,因你所行的,在我面前偏僻。33驢看見我就三次從我面前偏過去;驢若沒有偏過去,我早把你殺了,留它存活。34巴蘭對耶和華的使者說:我有罪了。我不知道你站在路上阻擋我;你若不喜歡我去,我就轉回。35耶和華的使者對巴蘭說:你同這些人去罷!你只要說我對你說的話。於是巴蘭同著巴勒的使臣去了。36巴勒聽見巴蘭來了,就往摩押京城去迎接他;這城是在邊界上,在亞嫩河旁。37巴勒對巴蘭說:我不是急急的打發人到你那裡去召你麼?你為何不到我這裡來呢?我豈不能使你得尊榮麼?38巴蘭說:我已經到你這裡來了!現在我豈能擅自說甚麼呢? 神將甚麼話傳給我,我就說甚麼。39巴蘭和巴勒同行,來到基列胡瑣。40巴勒宰了(原文作獻)牛羊,送給巴蘭和陪伴的使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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