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們在法律文件裡,只看到「原告、被告、配偶、母親」這些角色,卻忘了,那些名字背後,是一位正在學著重新生活、重新愛自己、重新定義人生的女人。那這不只針對離婚女性,而是現代所有女性,所有追求更加獨立、自我完整的女性朋友!
《女人學》,是《家事解鈴人》的特別單元,聚焦在女性生命中最真實的掙扎與成長。我們不只談離婚,也談重生,更談改變;不只說官司,也說勇氣;不只是法條冷冰冰,而是人生暖呼呼。我們關心這些問題,也擁抱每一種答案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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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這一集,我想說一個我常常在事務所裡,看見卻說不出口的故事。
它沒有官司的煙硝味,也不會出現在離婚判決書上,但卻是很多女性離婚後才會慢慢察覺到的一段關係裡,我們到底是誰?我們是那個人的太太、媳婦、孩子的媽媽……還是「我們自己」?
🔹 重點整理:
1.訴訟書上冷冰冰的「媳婦」「太太」背後,是一位女性重新找回自己的人生。
2.婚姻未必有衝突或背叛,但「我不再是我」常是離婚的真正原因。
3.從租房、自學、社交、第一次說「不」,每一步都是重生的開始。
4.離婚不是結束,而是另一種形式的重生,是回到「為自己盛開」的選擇。
本集不只談法律,也談勇氣與愛自己的方法。如果你正在走這條路,請記得:你的家務事,就是我們最重要的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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