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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6日(一) 利未記5:1-13 不以惡小而為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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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-0500:10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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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5:1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(或作: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),他本是見證,卻不把所看見的、所知道的說出來,這就是罪;他要擔當他的罪孽。
利5:2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,無論是不潔的死獸,是不潔的死畜,是不潔的死蟲,他卻不知道,因此成了不潔,就有了罪。
利5:3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,無論是染了什麼污穢,他卻不知道,一知道了就有了罪。
利5:4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,要行惡,要行善,無論人在什麼事上冒失發誓,他卻不知道,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。
利5:5他有了罪的時候,就要承認所犯的罪,
利5:6並要因所犯的罪,把他的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隻羊羔,或是一隻山羊─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。
利5:7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就要因所犯的罪,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: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利5:8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裡,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,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,只是不可把鳥撕斷,
利5:9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,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裡;這是贖罪祭。
利5:10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。至於他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,他必蒙赦免。
利5:11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,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;不可加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,因為是贖罪祭。
利5:12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裡,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紀念,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;這是贖罪祭。
利5:13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,他必蒙赦免。剩下的麵都歸與祭司,和素祭一樣。
 
一、贖愆祭的情況(1-4)
1. 若有人:
A. 聽見起誓的聲音,卻沒有做誠實的見證
B. 摸了不潔的物、別人的汙穢
C. 冒失起誓
 
2. 目的
A. 提醒人注意微小的罪
B. 幫助人除去內心的罪咎感,重得赦罪的喜樂
 
二、贖愆祭的過程(5-6)
1. 承認所犯的罪
2. 把祭物(母羊or羊羔or山羊)獻在耶和華面前
 
三、窮人的祭(7-13)
1. 窮人可以以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當祭物
2. 或是一小把麵粉(但不能澆上油和乳香,代表憂傷痛悔的心)
 
※結論
1. 上帝提醒我們,要留意生活中微小的罪,也會破壞我們的生命
2. 赦罪的第一步是認罪,承認自己有罪,才能得到赦免和幫助
3. 新約的祭物就是我們自己。將自己獻上,當作活祭,讓我們每天被聖靈掌管
 
#默想
在我最近的生活當中,是否有隱而未現的罪,正在破壞我的生命?我可以怎麼悔改?
 
#禱讀
利5:5他有了罪的時候,就要承認所犯的罪,
利5:6並要因所犯的罪,把他的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隻羊羔,或是一隻山羊─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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