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6/3/19
最近看了一部只有八集卻非常燒腦的韓劇《莎拉的真偽人生》,劇中女主角在偵查室對警察的一番挑釁,說出警察有48小時要聲請羈押的時間壓力,雖然台灣法律有些許不同,但我們藉由這部戲帶大家了解偵查程序最緊迫現場,
人民在國家公權力面前,如何按下那個關鍵的「程序暫停鍵」?為什麼說律師不是在「幫壞人」,而是為了守住「程序的公正」,避免毒樹長出毒蘋果。
本集重點:
憲法長出來的 24 小時:國家力量與個人人權的正面對撞。
選任辯護人權:四小時等待期,是你不計入時間的防身術。
羈押的真相:它是保全證據的最後手段,而不是辦案的捷徑。
毒樹果實理論:包公時代沒有的程序正義
事實與真實:法律認證的無罪,真的代表什麼都沒發生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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