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發生一起行車糾紛衝突,進而演變成開車撞對方車輛之重大社會事件。新聞報導指出,鄒男與方男開車發生行車糾紛,鄒男的妻子兒子下車理論時被方男開車撞傷,鄒男見狀爆怒跳上車後開車連續多次猛烈撞方男車輛駕駛座側,造成方男和方妻受傷。之後,這兩名駕駛都被警方移送法辦,方男涉犯「傷害罪」,鄒男除了涉嫌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」、「恐嚇」、「毀損」等罪,更涉及「殺人未遂罪」被檢察官聲請羈押。一個行車小糾紛為什麼會變成殺人未遂呢?-來聽聽律師怎麼說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