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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03月11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

115年03月11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

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
2026-03-1100:3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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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訪者:

臺灣高等檢察署

李安蕣檢察官

節目內容:

主題:用火用電別大意、火災風險與責任「用火用電別大意!安全祭祀與居家防火全攻略──從清明祭祀到日常生活的防火守則」清明將至,祭祀活動與居家用火用電需求增加,稍不留意,就可能釀成火災事故。今天我們邀請 臺灣高等檢察署 李安蕣檢察官,帶大家深入了解日常用火、用電的潛在危險、火災常見情形,以及違法放火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,透過這次節目,我們將學會如何安全祭祀、合理用電,也希望每位民眾都能平安、安心過節。即將來到清明時節,民俗焚香焚燒金紙等行為有一定危險,近日天冷民眾使用電暖器、燃燒芳香精油蠟燭等行為亦有一定風險,列舉可能涉犯刑責行政責任,並提供相關建議。常見態樣(一) 燒金紙或草類等其他物品未注意撲滅:燒燬建築物、物品、森林

(二) 同時使用高功率電器:電暖器、吹風機、電磁爐、烘衣機、熱水器(三) 燃燒芳香精油蠟燭等(四) 森林拾木生火可能法律責任(一) 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之失火罪(建築物、一般物品)

(二) 森林法第50、52條(竊取森林/保安林主、副產物)

(三)森林法第53條之失火燒燬森林罪(同法第56、34條引火行為處12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)(四)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、32條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,避免違犯方法(一)確認完全撲滅火苗(二)高功率電器直接使用牆壁上插座或過載自動斷電插座;注意插座及延長線溫度與老化情形適時更換(三)使用之電熱器或燃燒中之芳香蠟燭等物品周邊淨空,避免延燒(四)隨時注意芳香蠟燭燃燒情形,完全撲滅才離開(五)勿取森林竹木生火鼓勵民眾祭祀以「平安米」、「捐助金」代替傳統金銀紙錢,祭拜後可將白米帶回食用保平安或捐贈予弱勢團體,以減少焚化、大幅減少空氣污染與碳排放。或可預先聯繫清潔隊集中焚化,以避免空污或致生火災危險。另使用高功率電器需注意避免插座或延長線過載或老化情形。務必完全撲滅火源再離開現場。民眾在祭祀或戶外焚燒金紙、香草或其他物品時,最容易引發火災的情形有哪些?祭祀火源常因未完全撲滅而引燃周邊建築物、雜草或乾枯木材,特別在風大或乾燥季節,火勢蔓延速度極快,極易釀成重大火災。戶外焚燒祭品若靠近住宅、倉庫或林地,更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財產損失與人身傷害。曾有案例因小火延燒,燒毀整棟民宅甚至危及鄰居生命,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雙重承擔。民眾祭祀應保持火源可控,並隨時準備滅火器或水源,安全第一,切勿掉以輕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