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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警廣服務中心】無卡提款QR Code掃碼等新手法詐騙激增 水上警教提升識詐知能守荷包

【警廣服務中心】無卡提款QR Code掃碼等新手法詐騙激增 水上警教提升識詐知能守荷包

警廣臺南分臺FM94.7
2026-04-2800:18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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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訪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 曾文勇分局長

壹、防詐騙宣導

近期除常見的假投資、假網拍外,「無卡提款詐騙」及「QR Code掃碼詐騙」有增加趨勢。詐騙集團利用民眾對金融操作不熟悉或貪圖便利的心理,誘導操作或點擊,導致 財損。

Q1: 可否說明「無卡提款詐騙」的手法?

A1: 無卡提款詐騙是近期成長最快的詐騙手法之一。詐騙集團利用民眾對銀行新功能的陌 生,誘騙被害人自行在手機銀行 App 產出「提款序號」或「QR Code」並告知對方, 導致帳戶存款在幾秒鐘內被盜領。

常見的詐騙話術與手法:

一 、詐騙話術 詐騙集團通常會假冒 電商客服、銀行行員 或 物流人員,使用以下藉口: 1. 「解除分期付款設定」:聲稱工作人員失誤,將您的訂單設成批發商或重複扣 款,需操作銀行 App 才能解除。 2. 「驗證金流或物流」:聲稱為了確認您的帳戶可正常收付款(特別是針對網路賣 家),要求您操作無卡提款功能來「測試驗證」。 3. 「帳戶異常或凍結」:謊稱您的帳戶因交易異常被凍結,需立即產生一組序號供 系統「後端比對」或「解除限制」。 4. 「退款程序驗證」:表示要退款給您,但需要您先開啟無卡提款功能並截圖 QR Code,以證明是本人領取。

二、 關鍵詐騙行為(危險信號)一旦聽到以下要求,請立即掛斷電話: 1、 要求分享螢幕視訊:利用 Line、Google Meet 等軟體要求您「分享螢幕」,藉 此偷看您的銀行登入資訊或簡訊驗證碼。 2、 索取提款序號或 QR Code:對詐騙集團而言,這組序號/QR Code 就等於「現 金」,只要給了,他們就能在 ATM 直接領錢。 3、 指示操作銀行 App 內的「無卡提款」功能:強調這只是「系統測試」,錢不會 真的消失(這是最大的謊言)。

三、 如何防範 1、不隨意截圖分享:無卡提款產出的 QR Code 或 序號 僅限本人在 ATM 使 用,絕對不要截圖傳給他人。 2、注意來電號碼:看到開頭為 +886、+2、002、009 等不明電話,極大機率是 竄改過的境外詐騙電話。 3、主動查證:銀行行員與政府機關不會主動要求您操作 ATM 或無卡提款。如有 疑慮,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直接撥打銀行官網列出的客服電話確認。 4、安裝防詐工具:使用 Whoscall 等軟體辨識陌生電話,過濾可能的詐騙電。

Q2: 那「QR Code掃碼詐騙」又是怎麼進行的?

A2: 詐騙集團會透過簡訊、社群或假冒店家、活動,提供QR Code誘導民眾掃描。掃碼後 可能連到釣魚網站,要求輸入帳號、密碼、信用卡或OTP驗證碼,甚至導向下載惡意程式,進而盜刷或盜用帳戶。提醒民眾,來路不明的QR Code不要掃,掃碼後若要求輸入個資或金融資訊,務必提高警覺。

一、 常見詐騙話術 詐騙集團通常會偽裝成電商平台或銀行客服,使用以下關鍵詞引導操作: 1、 「金流驗證 / 實名認證」:聲稱你的帳戶未通過驗證或設定錯誤,需操作 App 並掃碼以解除限制。 2、 「解除重複扣款 / 退款」:偽稱訂單出錯需解除設定,或是要退款給你,要求 你進入提款頁面產生二維碼進行「測試」。 3、 「協助設定安全帳戶」:以保護帳戶安全為由,引導你開通無卡提款功能,並稱 該序號僅供「系統核對」。

二、 取得 QR Code 的關鍵手法,為了規避銀行 App 的防截圖機制,詐騙集團常使 用以下方式獲取你的提款碼: 1. 翻拍畫面:當 App 無法截圖時,要求你用另一支手機「翻拍」提款畫面並傳 送。 2. 分享螢幕(視訊功能):要求使用 LINE 視訊或「分享螢幕」功能(如派對模 式),讓詐團即時監看你的手機畫面,並在提款碼出現時立刻截圖傳給待命的車 手。 3. 假網站掃碼:誘騙受害者在假網頁上掃描不明 QR Code,藉此盜取個人金融資 料或授權碼。

三、 防範原則 • 提款碼 = 現金:任何產生的提款 QR Code 或序號等同於現金,絕對不可翻拍 或傳給他人。 • 拒絕分享螢幕:官方客服絕不會要求你透過視訊、螢幕共享來操作銀行 App。 • 關鍵字即掛斷:聽到「解除設定」、「金流驗證」、「操作 ATM」等關鍵字,應立 即掛斷並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。

再次提醒,防詐騙務必記住三件事:提款序號不外流、陌生QR Code不亂掃、涉及金 錢一定要查證;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,保障自身財產安全。

貳、交通安全

一、如何避免快速道路重複發生二次交通事故,事故 當事人依下列原則記錄現場跡證後,移至安全無虞之 處所等候員警處理或至各交通事故處理單位報案: (一)拍攝及移車全程注意安全,面對來車方向,得請 乘客或其他駕駛協助警示。 (二)放置警告標誌:依道路事故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 於事故地點後方80公尺處,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 他明顯警告設施(如開啟雙黃警示燈)。 (三)攝(錄)影全景:以標線為基準,於前、後方將 事故車輛與周邊設施(如標誌、號誌、燈桿等)攝 入。 (四)拍攝碰撞點、車損部位等跡證,得待移至安全處 所後拍攝。 (五)儘速將車輛下匝道駛離快速道路至不妨礙交通之 安全地點。

二、有關無照駕駛加重處罰於115年1月31日修法 施行: (一)加重罰鍰、車輛當場移置保管:大型車及汽車 處新臺幣3萬6000元至6萬元罰鍰,機車則處1萬 8000 元至3萬6000元罰鍰。 (二)累犯加重:若駕駛人在10年內被查獲2次無 照駕駛,將處以最高額罰鍰;違規次數達3次以上, 將在前次裁罰的基礎上進一步加重處置,汽車及機車 加罰1萬2000元,大型車加罰2萬4000元。(例 如:機車第1次無照照罰1萬8000元,第2次罰鍰 最高3萬6000元、第3次罰4萬8000元第4次罰6 萬元)。 (三)新增當場吊扣牌照規定:第1次無照吊扣該汽 機牌照3個月;10年內違反2次者,吊扣該汽機車 牌照6個月;10年內違反3次以上者,吊扣該汽機 車牌照1年。 (四)新增併罰車主規定:併罰非汽機車駕駛人之所 有人同等無照罰鍰。

三、115年5月1日起高齡換照新制: (一)高齡換照自75歲調降至70歲,滿70歲長 者,須通過體檢並完成安全教育課程後,即可換發駕 照,有效期限至75歲。 (二)另滿75歲長者,維持3年換照制度,除須通 過體檢及安全課程外,並須通過認知功能測驗,方可 換發有效3年的駕照。 (三)以上換照時程,監理單位均會主動寄發通知單 提醒長者依限換照。 (四)逾期未換照者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2 條第1項第7款,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 以下罰鍰。

四、未滿14歲之人,禁止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,違 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-2條及第85-4條規 定,處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 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,車輛移置保管。